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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

廖学林 来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2月3日 消息:今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对部分电信企业用户提醒不到位、宣传营销不规范等情形进行了规范,工信部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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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称,电信企业应健全四个提醒机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

一是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APP|查询本地区5G网络覆盖情况,在5G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5G用户,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5G网络覆盖进度情况。

二是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不能使用5G网络。

三是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

四是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同时,电信企业应严守四条营销红线,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

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

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

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此外,工信部还要求,电信企业应针对更换5G终端、办理5G套餐、使用5G网络的具体方法及享受服务的差异,做出清晰、准确解释说明。统一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电子渠道等各渠道的5G服务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