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6月14日消息 近日,发布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该行将采取由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现任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也将增持公司股份。
据悉,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前述董监高,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420.65万元人民币。
其中,澳洲联邦银行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791.21万元人民币;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140.75万元人民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964.76万元人民币;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701.21万元人民币;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687.95万元人民币。
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34.76万元人民币。具体包括董事长黄家栋、行长张华、监事长李九旭、副行长葛萍、陶文喆、董事会秘书胡金良、行长助理刘振水、吴刚。
关于增持价格范围,公告明确提出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年报显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86元。
增持实施期限方面,公告显示,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由公司及时披露。
另外,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增持股票,包括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