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姝)克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人为尺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各地最低人为尺度共分为四档,第一档由1550元调整到1650元,第二档由1380元调整到1500元,第三档由1280元调整到1430元,第四档由1180元调整到1340元。按全国普遍公布口径,即计入项目包罗小我私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全省月最低人为尺度最高等为2044元。
此外,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人为尺度第一档由18元调整到20元,第二档由16元调整到18元,第三档由15元调整到17元,第四档由14元调整到16元。
凭据《通知》要求,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元支付的人为不得低于当地最低人为尺度。对用人单元违反最低人为划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劳动者与用人单元因执行最低人为尺度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与用人单元协商,或者向调整号召申请调整,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据相识,这是安徽省自1995年建设和施行最低人为制度以来,第14次调整最低人为尺度。此前安徽省执行的是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的全省最低人为尺度。月最低人为尺度四个档次划分为: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其中合肥市区和铜陵市区为第一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人为尺度划分为:18元、16元、15元、14元。
《工人日报》(2022年01月07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