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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又有两家银行获批筹建;主要发起人均为本省农信机构

顾经纬 来源:未知

“ 日前,云南银保监局发布两份批复,同意了怒江农商银行及迪庆农商银行2家地市(州)级农商银行的筹建工作 。 ”

批复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

同意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同意云南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投资设立、参股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寻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投资设立、参股迪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两份批复均要求,筹建工作小组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的,申请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决定机关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两份批复强调,农商银行开业后,要继续坚守市场定位,严控大额授信,健全考核机制,下沉资金和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本州及州内各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成立的两家农商银行均为地市(州)级农商银行,分别由三家云南省内农信机构参与筹建工作。

除了发起设立新的地市级农商银行,此前,已有多家农商银行拟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成立地级市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8月4日,四川乐山农商银行对外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乐山农商银行拟吸收合并7家农信机构,并审议成立乐山市市级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实施小组等议案;5月25日,河南三门峡农商银行近期也明确提出,待三门峡农商银行开业后,将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尽快吸收整合辖内其他县(市)农商银行,完成全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组建工作。

“近年来,四川、广东等省份在农信机构重组合并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较好效果。这与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原则并不矛盾。对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通过重组合并,增强中小农信机构抗风险能力,从长远看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此外,董希淼建议,对中西部、东北地区规模较小、风险较高的县域法人机构,可采取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对部分省份的县域农商行、农信社,还可以进行跨市州、跨县区重组,以降低小法人机构的经营管理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