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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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平稳运行,本行拟选举一名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监事选举工作原则、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监事资格、监事选举程序进行。
2、完善治理原则。本次监事选举以保证本行监事会结构稳定,保持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长期性、持续性,促进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原则。
3、协商沟通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坚持充分协商、有效沟通的原则。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已经提名股东监事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外部监事。
2、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行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行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义务。
3、外部监事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东提名产生。当股东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数少于拟选任人数时,可以由监事会提名补足。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
1、在提案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监事候选人。
2、提案期限为2022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提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17:00。
3、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监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10-66223830;传真:010-662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