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顾潇)将城市书房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10月10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在扬州市范围内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新闻发布会现场
城市书房作为依托公共图书馆资源所建立的新型的公共文化设施,为市民提供阅读学习场所和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5年起,扬州市积极探索建设这一新型阅读服务模式,城市书房项目连续多年被列入扬州市委1号文化惠民的民生项目,到目前全市共建成60家城市书房,其中市区46家。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介绍,在两年的立法调研基础上,2021年11月初,常委会将条例列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2022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列为2022年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
△扬州城市书房
《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共5章37条,以规范城市书房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彰显城市文化特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立法目的,立足于解决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力度不够、相关主体职责边界不清、运行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结合地方实际,通过立法固化城市书房的建设成果,保障良性运行,并推动城市书房向“以人为中心”转型,规范服务要求,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将城市书房建设成为滋养人民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沈宏跃表示,扬州从2015年建设第一家城市书房以来,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还发布了《24小时城市书房建设运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将扬州市城市书房建设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填补了立法空白,有利于从法治层面更好地规范、指导和保障扬州市城市书房可持续发展。
《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的制定,也顺应了国家《“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的要求。通过对城市书房进行地方立法,有助于顺应读者需求,提升公共文化的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擦亮文化旅游名城、书香扬州城市品牌。
△市民在城市书房内读书
作为《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实施牵头部门,扬州市文广旅局局长沈文杰表示,将紧抓机遇、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城市书房管理工作。加大中心城市书房、小型便民的社区城市书房、旅游特色主题城市书房等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充分利用扬州地方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好阅读推广和文化交流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终身阅读理念,培育地方文化服务品牌。
标签:扬州文化全民悦读有奖征集美好,一直在身边新闻国创上头条跟着地铁圆太原安家梦伴随成长的中国味品牌建筑花样游广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