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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光一前三季净亏约8921万元,解释为何不强制追讨控股股东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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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年10月25日晚间,*ST光一(300356,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发数份公告。在披露今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同时,*ST光一回复了深交所就大股东...

2022年10月25日晚间,*ST光一(300356,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发数份公告。在披露今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同时,*ST光一回复了深交所就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注函。

三季度业绩公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营收约1.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92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187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0月18日晚间,*ST光一公告披露了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称,*ST光一今年10月10日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在法院调解中承诺将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5,000万元资金占用款,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11,000万元资金占用款, 但控股股东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两期还款义务。 截至目前, 控股股东对公司占用款本息合计21,060.52万元。

在10月25日的公告中,*ST光一详细答复了深交所关注的几个问题。

既然已知控股股东资不抵债,为何同意其还款方案?深交所要求*ST光一说明公司同意调解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

*ST光一回复,法院调解时,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一投资)与公司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还款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同意与光一投资达成上述调解,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安排,目前公司股权已极度分散,若公司启动司法程序拍卖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将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的稳定及现金流问题进一步恶化。公司管理层认为光一投资尽快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是解决当前公司现金流短缺及持续经营的最佳途径。”

*ST光一在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函中称,“若光一投资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完毕,届时公司将不排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光一投资股份和其他资产的可能性”。

深交所要求*ST光一说明其已切实采取的追偿措施,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未采取措施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后期拟采取的措施。

*ST光一承认,截至2022年9月30日,光一投资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两期还款义务,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对控股股东切实采取具体的追偿措施。

为何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ST光一解释,公司通过诉讼冻结光一投资的股份中,仅有2,675.05万股拥有优先受偿权,其他股份在公司申请冻结之际,已处于轮候冻结状态。启动拍卖程序后,光一投资能够偿还公司债务9,630.18万元(按20日均价每股3.6元计算)。且该股权经查证,另有5,000万元的轮候冻结查封,公司诉讼金额为16,000万元债权,按该比例计算,最多可获得资金7,337.28万元。按公司总债权21,060.52万元计算,清偿率仅为34.84%,不足以完全解决其债务问题。

*ST光一认为,若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其他债权人继续拍卖其股权,一方面公司将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启动影响控制权的拍卖,其他债权人亦会相继起诉和查封, 该优先查封的股权债务会进一步增大,相反份额会大幅下降,同时,股票价格会大幅下降。

“最后,一旦启动控制权的拍卖,公司的业务会迅速停滞,所有客户、供应商、员工、中小股东均属于受害者,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该措施不仅未能有效解决占款归还问题,还会引起公司控制权不稳定、加速公司业务的全面停滞、出现退市风险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答复深交所的关注函中,*ST光一用大量篇幅解释了为何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针对深交所对董监高是否尽到勤勉义务的追问,董监高均表示“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支持公司在必要的情形下,对控股股东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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