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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为啥要强调打击“电捕蚯蚓”
随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许多细节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其中,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章节中,就出现了关于“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的描述。
电捕蚯蚓,早在2017年就陆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或树林或田间,有人将带有电源的铁条插入土壤,通过释放直流电的方式,刺激土壤中蚯蚓爬出地面,继而进行采集。
而一些幼小的蚯蚓,因无法抵御电流刺激,直接致死在土壤之中。
所以,这种捕杀蚯蚓的方式,属于典型的“一窝端”行为。
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在出售电蚯蚓机器商家的大力宣传下,近两年,电捕蚯蚓的群体逐渐壮大,为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然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是交通便利、规模连片、可灌可排那么简单,还要求重视土地的生物特性、农业发展与生物多样性的协调,以及土壤在微观层面的优化,而小小一条蚯蚓,则是土壤是否健康的“晴雨表”。
蚯蚓,又名地龙,俗称蛐蟮,有土壤“清洁工”之称号,在土壤中,蚯蚓通过取食、消化、排泄、分泌和活动,对土壤过程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传递产生重要影响。
通俗来讲,蚯蚓可通过消化土壤中枯叶杂草及秸秆等,并通过排泄的方式,完成有机质之间的转换。
据了解,蚯蚓粪便是一种上好的腐熟有机肥料,富含多种微生物菌,可将土壤中复杂物质矿化为植物易于吸收的有效物质,还能合成一系列有生物活性的物质,如糖、氨基酸、维生素等。
蚯蚓粪便能起到疏松土壤、改良土壤、活化土壤的作用,为高品质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而电蚯蚓不良行为的蔓延,可以说既破坏了生态平衡,又间接降低了土地质量,受到国家重视,也是一种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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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非法“电捕蚯蚓”产业链
俗话说“有买卖就有杀戮”,蚯蚓也是一样,电捕蚯蚓之所以泛滥,主要还是由蚯蚓的价值所决定的。
①野生蚯蚓没有养殖成本,只需一台高压脉冲电源机器,就能在野外完成对蚯蚓的“收割”。
②蚯蚓富含蛋白质及20种氨基酸,常被制作成动物性蛋白添加饲料,是养殖业不可或缺的饲料“添加剂”。
③蚯蚓还是一种中药材,去除内脏后晒干,就制成了中药材干地龙(通常为南方大型蚯蚓品种),富含地龙素、氨基酸和维生素等,具有清热定惊、通络平喘的作用。
据药通网价格显示,地龙干当前售价为200-260元/公斤,两广大型地龙干价格最高。
④据了解,鲜活蚯蚓收购价为30-50元/公斤,按每天电捕30公斤野生蚯蚓计算,日收入就高达千元以上,除了数百元一台的机器,剩下的就是一本万利。
高利益加上电捕蚯蚓机器商家的推波助澜,就让一些想走致富捷径的农村人,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由此,在利益驱使下,一条非法电捕蚯蚓的产业链渐渐明朗,即机器销售商家——电捕蚯蚓当事人——蚯蚓加工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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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捕蚯蚓已经有法可依,大力打击生态破坏者
以往见到电捕蚯蚓者,顶多给予制止和谴责,因为我国法律对野生蚯蚓的保护,还是一片空白,无法可依,成为蚯蚓机器和电捕蚯蚓者猖狂泛滥的主要原因。
当蚯蚓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被重视后,国家相关部门的出手,就成了非法牟利者的噩梦。
佰秀农业通过搜索各大电商平台,发现曾经动辄10万+销量的电捕蚯蚓机器,已经全部下架,这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只有通过加大对电捕蚯蚓机器经营者的打击,才能从源头上控制电捕蚯蚓人群的蔓延。
2022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早在2018年开始,海南、北京、广东等地已经出台地方法规,将野生蚯蚓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随着严厉打击电捕野生蚯蚓的文字出现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内,野生蚯蚓的保护,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想必也会陆续出台。
有了国家层面的保护,农民朋友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发现身边有电捕蚯蚓者,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只有如此,才能将“走捷径致富”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春耕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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