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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企业合规司法适用的办案标准体系研讨会在沪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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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张宇华)日前,“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企业合规司法适用的办案标准体系研讨会”在上海市黄浦区召开。该研...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张宇华)日前,“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企业合规司法适用的办案标准体系研讨会”在上海市黄浦区召开。该研讨会由上海市犯罪学会经济犯罪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承办,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协办,检察机关、高校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工商联、人民法院和企业等各界代表参加研讨会,共同探讨企业合规案件司法适用标准化、体系化问题。

图说:研讨会现场。奉贤区检察院供图

研讨会开幕式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军标主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军致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张远煌作了题为“把握有效合规的实质标准,推动企业合规改革健康发展”主旨演讲。

开幕式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婴曦发布《支付结算合规指引(试行)》。《支付结算合规指引(试行)》为支付结算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提供规范对照,有效降低企业合规风险和合规成本,增强企业合规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力推动区域核心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

研讨会分两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的议题是“探索与规范:司法适用中的企业合规”,由华东政法大学倪铁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卫跃宁结合最高检、贸促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就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范围、相对不起诉、“行刑衔接”、小微企业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钢介绍了余姚市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化就涉案企业合规行刑衔接问题作了交流发言。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曾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蔡寿松作第一单元与谈点评。曾坚教授建言,第三方监督评估标准以及评估结论的法律效力需要进一步明确,避免企业合规成为企业犯罪的“避风港”。蔡寿松教授建议司法机关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宣传,提升在企业界的显示度、影响力。

研讨会第二单元的议题是“多元与统一:企业合规实践问题探讨”,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戚永福主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震介绍了连云港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有关做法。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尘介绍了对小微企业适用“简式合规”的程序机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周少鹏介绍了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企业合规“4+1”行刑衔接机制。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文涛介绍了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财经资讯证券咨询平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情况。

上海市经济犯罪风险防控专委会秘书长胡裕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陈超然作第二单元与谈点评。胡裕岭秘书长侧重从犯罪学视角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犯罪预防、企业犯罪治理等方面的价值作用和未来路径阐述了观点。陈超然副主任立足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规范化建设,结合域外做法,对下一步深化改革探索提出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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