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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汽车销售用假合同、私账套取巨额定金被刑拘,曾为销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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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为了拿下更多的订单,汽车销售林某贤向客户承诺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而获得信任,之后利用假合同稳住客户,同时编织各种...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为了拿下更多的订单,汽车销售林某贤向客户承诺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而获得信任,之后利用假合同稳住客户,同时编织各种借口理由骗取客户的定金、贷款首付、汽车购置税等,用这些骗来的钱去贴补上一批他承诺过优惠的客户。

依此循环,近一年来,林某贤成为了其所在门店的销售冠军。“每天7点上班,晚上十点才下班”的他在同事眼里总是矜矜业业,老实本分。一年后,因无法填补巨大的资金窟窿,林某贤用谎言编织的越滚越大的雪球,终究还是失控了。谁也没有料到林某贤的“客户”会因迟迟提不了车而找上门来,将骗局戳穿。

据深圳市通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通利华公司”)负责人冯艳透露,从去年年底开始,林某贤利用假合同骗取客户定金、首付款等的案例多达30多起,涉及资金超过50万元。

南都记者从罗湖警方了解到,目前林某贤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事拘留。

通利华马自达罗湖店搬迁至坂田福滨店,原来的店址上还竖着“长安马自达”的牌子。

汽车销售私账收取购置税款后失联

定金,验车,按揭,首付,该走的程序都走完了,但李先生却没法正常提车。

11月1日,李先生再次来到位于坂田街道的通利华马自达福滨店进行协商,此前对接其业务的销售员林某贤并没有出现,一位通利华公司销售员告诉他:“林某贤出事了,被抓了。”李先生并不觉得意外,因为自从10月下旬开始,他就没有联系上林某贤了。

据李先生介绍,今年9月15日,他在通利华马自达罗湖店看中了一台马自达3昂克赛拉,总价14.3万,现场交了2000元定金,销售员正是林某贤。10月21日,林某贤约其验车,此时罗湖店已经搬迁至坂田福滨店,李先生验车后交了40200元首付款办理了按揭贷款。据李先生反映,林某贤要求车辆购置税6000元通过微信转给他,这成了双方日后纠纷的源头。此后,李先生不论是电话还是微信都没能联系上林某贤。

当李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来福滨店办理交车手续时,该店却以未收到购置税税款为由,拒绝交车。经协商,福滨店提出再交5000元即可提车,李先生没有答应。李先生要求退款,但通利华马自达福滨店只退回了首付40200元,并不承认林某贤之前收取的6000元购置税和上一家门店收的定金2000元。

以装修为由让客户走私账订车 事后客户多掏5000元提车

几乎在同一时间,张先生也来到了通利华马自达罗湖店看车,并通过微信向林某贤支付了1万元购车定金。据张先生反映,当时曾有疑问“为什么不走公账”?林某贤表示店里正在装修没办法收款。之后,林某贤微信告知张先生若提前支付首付可获得政府购车补贴5000元,因为还是微信支付,张觉得不可靠,就没有完成支付。

据张先生反映,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其多次催促林某贤交车,但是林某贤以车辆正在免费升级为由拖延。之后,福滨店却告知张先生林某贤被抓了,而其此前其支付给林某贤的1万元定金因未入公司账户,未能作数而无法提车。双方经过交涉,门店表示需重新交付1万元才能提车。

“我是在4S店内完成的交易,交定金的账户是林某贤提供的,并有订车合同和收据,怎么就不算数呢?”张先生认为,林某贤作为通利华公司的员工,在上班期间签的合同收的钱,理应算数,之后林某贤出事了,这个损失也理应由公司负责,而不应该由顾客买单。张先生报警求助,后经双方协商,张先生补交5000元后,于近日成功提车。但张先生依然对自己额外多交5000元耿耿于怀,并认为:“这极可能是销售和公司联合起来套路客户的,进而变相加价。”

顾客冲着销冠而来却被骗3万元

相对于张先生经过交涉后成功提车的“幸运”,林先生的遭遇可能更不幸。

林先生算是冲着林某贤这顶销售冠军的头衔来的。据林先生介绍,今年国庆之前他浏览懂车帝视频时刷到了通利华马自达罗湖店的相关内容,通过视频的介绍他联系上了被该店推为销售冠军的林某贤。“第一印象很好,当时他戴个眼睛,文质彬彬,斯斯文文的,”这是销售员林某贤给他的最初印象。9月26日,林先生看中了一台马自达3昂克赛拉,现场交了1万元定金,“我是通过微信给他(林某贤)的,因为他当时解释说店里收银处正在装修,”林先生说。

林先生反映,一个月后,销售员林某贤主动联系他,说如果提前支付首付款便可以锁定5000元政府购车补贴,于是,林先生通过微信转账2万元给林某贤。

令其费解的是,在那之后,林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林某贤了。直到他看到通利华公司为被林某贤诈骗的客户而建立微信群里的消息,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更无奈的是,自己通过微信账户支付的钱,通利华公司一分不认。

购车合同、收据均为造假,事后通利华实行合约电子化和客户实名制堵漏洞

林某贤被抓后,他曾经的客户纷纷组织起来,建立了微信群,大概有十多个人。他们开始为自己的损失进行维权,讨要说法。在南都记者接触的多名受害者中,除了大多数是刚刚涉足社会的年轻人外,也不乏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他们多数是通过林某贤的私人账户支付购车定金、首付款、购车税、保险费等费用后,便陷入了无尽的等待,最近的是国庆之后罗湖店还没有搬迁前夕付的钱,最早的则要追溯到今年5月份。

从受害者提供的单据中,南都记者发现大量编号相同的购车订购单和收据,而且在所有单据中销售顾问一栏处均未签字,仅盖上了“深圳市通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印章,还是非常模糊不清。

销售林某贤为客户开具的票据出现相同编号,涉事公司负责人证实该骗局系伪造的。

通利华公司负责人冯艳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些合同收据均为林某贤伪造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事后,为了封堵漏洞通利华公司实行了合约电子化和客户实名制,意在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

因为走的是私账,且合同无效,众多受害者无法正常购车,甚至连之前交付的购车定金、首付款都无法追回,而据南都记者了解,这里面也包括了通过林某贤向通利华公司账户支付的顾客。

通利华公司负责人冯艳表示,目前,该公司正在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一切均会依照警方的调查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届时公账私账一并处理。

涉案销冠工作“早七晚十” 相关公司负责人称他“骗了所有人”

据通利华集团公司官方网站介绍,通利华汽车集团成立于1994年,主营汽车4S店业务,旗下代理了一汽红旗、马自达,广汽埃安、北汽、比亚迪等新能源以及平行进口车等品牌业务,以深圳为核心网络向全国延申,共有40余家直营网络。而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因经营状况不佳,深圳市内的通利华马自达4S店接连关了3家门店,其中就包括罗湖店,通利华马自达4S店也由原来的6家门店仅剩下3家,分别是荷坳的龙城店、沙井的宝安店,还有就是承接了罗湖店大部分售后服务的坂田福滨店。一位福滨店的销售在与记者聊天时,如此感概到:“一个4S店的员工工资+房租水电 ,一个月在30多40万左右,连续亏损半年就扛不住了。”

而这些大环境似乎并未影响林某贤成为销售冠军。据通利华公司负责人冯艳介绍,林某贤在该公司任职汽车销售近3年,一直以业绩著称,长期为马自达罗湖店的销售冠军,是店里的销售明星。而“每天七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的林某贤在同事的眼里总是矜矜业业,“我至今想不明白,每个月两三万元的工资,他为什么还不知足,非要干出这种事,”冯艳表示。

采访中,冯艳详细分析林某贤的作案套路:为了拿下更多的订单,林某贤向客户承诺远低于市场价的优惠而获得信任,之后利用假合同稳住客户,同时编织各种借口理由骗取客户的定金、贷款首付、汽车购置税等,再用这些骗来的钱去贴补上一波他承诺过优惠的客户。冯艳表示,他之所以这么做,因为通利华马自达的车辆价格都是统一定价,门店并没有定价权,销售人员更加没有,因而林某贤可能为了更多的订单,口头答应了客户优惠,那么接下来就需要源源不断的后续资金去弥补前面许诺下的窟窿,才能保证前面的客户能够拿到车,不至于东窗事发。一位现场维权的客户认为:“这个骗局就像高山滚下来的雪球,一旦启动就无法停下来,直至雪球破碎为止。”

今年10月底,罗湖店搬迁至坂田福滨店可能是导致这个雪球破碎的最直接原因。据冯艳介绍,罗湖店因为战略部署与坂田福滨店进行合并,将所有业务迁至坂田福滨店。而记者现场发现,此前的马自达罗湖店摇身一变成了新能源汽车的新宠广汽埃安的销售门店。据冯艳透露,自从搬迁后,福滨店突然出现很多前来要求交车的人,此时,林某贤的骗局才暴露出来。

据冯艳反映,最开始,公司并未报警处理,而是采取温和的息事宁人的策略,仅要求林某贤凑钱解决客户诉求,保证客户完成购车交易。但是,之后涉及的客户数量越来越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而林某贤也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解决问题。最终,通利华公司经再三权衡之后选择了报警。

11月23日,林某贤被警方带走。据冯艳透露,从2021年底至2022年10月,近一年内,林某贤利用公司章程的漏洞伪造合同欺骗客户数量达30余宗,涉及金额达50多万。

而南都记者从罗湖警方了解到,目前,林某贤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销售员被抓前筹集了20多万,但客户仍未收到退款

南都记者在与众多受害者接触中注意到,除了少数像林先生将所有钱款通过林某贤个人账户支付外,更多的是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或多或少与通利华公司发生了交集,例如办理了按揭交了首付,甚至验了车,交了税,但最后都可能因为其中一环节涉及到林某贤的私人账户而不被承认,有的被要求追加钱款才能提车,有的因为不同意加钱则被拒退钱。

上述的李先生认为,尽管林某贤在以虚假合同骗取客户的钱财,但在这期间,通利华公司却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而事发后,通利华公司更是把责任推给干干净净,直指所有罪责皆为伪造合同的林某贤所致,以警方调查为由拒绝退还客户的购车钱款。

据上述林先生透露,其实10月23日,通利华公司就已经知晓林某贤所犯之事,但是该公司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或者退还客户钱款,而是要求林某贤筹集资金给到通利华公司。11月23日林某贤被抓之前,林某贤通过其弟弟筹集了二十多万元交由公司,但至今,客户仍未收到分文。

该说法,在南都记者与通利华公司负责人冯艳的采访中得到证实。冯艳透露,林某贤的弟弟筹集了二十多万,但剩下的三十多万,目前仍未解决。其表示,这笔钱对公司而言并不多,随时都可以拿出来,但之所以没有及时退款,是因为通利华公司上下一千多名员工,怕员工效仿,因此不愿就如此草草了事,“我们希望走法律途径。”冯艳说。

律师观点:林某贤除了职务侵占罪,还可能涉嫌诈骗罪

对于在这起购车骗局中,林某贤是否存在诈骗的可能,客户又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以及通利华公司在这期事件中是否应承担主体责任等问题,日前,南都记者咨询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从相关购车被骗者描述的情况看,被害人的资金都是直接进入销售林某贤的私人账户(包括私人银行账户或私人微信账户),此时要判断汽车销售厂家是否要承担责任,可能问题的关键是相关购车者手上有无销售厂家出具的正式销售合同或收款收据?

毛鹏律师认为,如果购车者即便将钱支付至销售个人账户,但手上持有的销售合同或收款收据上的章是真的,则购车人基于对合同或收款收据的信赖可以向汽车销售厂家主张权益;至于林某贤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上述销售合同或收款收据,则属于汽车销售厂家内部的事情,汽车销售厂家可以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控告销售林某贤,要求其承担职务侵占的刑事责任,但对外,对购车人而言,汽车厂家的赔偿责任可能无法避免。但是,如果购车人手上的合同及收款收据上的公章是假的,则这个属于彻头彻尾的诈骗活动,购车人只能向销售林某贤提出索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林某贤涉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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