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绍兴市围绕“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聚力实现“三个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清零、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达11760元,同比增长13.4%;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困难农户现象全面消除;截至10月底,199个市定经济薄弱村中已有155个村实现消薄;预计到年底,“三个清零”目标将全部实现。
一是强化精准认定,全覆盖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按照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的要求,精准识别、动态认定低收入农户,截至11月底,全市低收入农户31019户、43480人。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实现全覆盖,确保全市“村村有部门、户户有干部、月月有走访”。市定经济薄弱村全部由市、县两级部门结对,其中市级59名驻村指导员全部下派至经济薄弱村。
二是织密基本保障,高质量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强化低收入农户生活保障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完成C级危旧房改造1450家、D级危旧房改造497家,改造完成率100%;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累计完成覆盖24.91万人,任务完成率100%;完成城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52681人次、32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847834人次、9691万元;城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79031人、17309万元。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工作,绍兴市成为全省除“26+3”个加快发展县所在市以外首个全面推进实施的地级市,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加速度促进富民强村。近几年,通过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发展产业扶贫等模式,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在10%以上。2019年,绍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4403元,是全省的1.15倍,增速12.5%,高于全市农民人均收入3.4个百分点。全市大力推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推广实施农房激活、土地流转、土地整治、资源盘活、参股经营、资本经营、项目造血、服务增收、抱团发展、公司经营等十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法,2019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0.3亿元,同比增长11.2%;经营性总收入22.3亿元,同比增长9.2%。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度性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消薄”工作长期列为全市“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加大财政对低收入农户和“消薄”投入力度,仅奖补资金,2019年市财政落实了1643万元。加大扶贫监督,其中今年以来,市委对9个市级部门和6个区、县(市)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市纪委、市财政、市审计局和市扶贫办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