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行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郴州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当场查封,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商行经营者对其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拟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上述违法经营的进口冷链肉制品270公斤,并处罚款14万元。 日期: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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