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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30号建议的答复

计划财务司 来源:计划财务司
农办议〔2021〕475号 侯二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中药材种植政策性保险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2007年以来,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在农户和地方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为投保农户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引导和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目前,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补贴区域已由6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各地区和各经营主体,均可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并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补贴比例也在逐步提高,并结合区域、险种情况实施了差异化补贴政策,形成“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农产品品种保费补贴格局。

  同时,对包括中药材在内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开展了以奖代补试点。2020年,财政部将以奖代补试点范围由试点之初的10个省份扩大至20个省份,将保险品种由不超过两种扩大至不超过三种,各地可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并申请中央财政补贴支持,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 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对于中药材种植保险,我们也鼓励保险机构和地方探索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以奖代补试点等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等支持,以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满足农户多样化的农业保险需求。

  此外,近年来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其中,国家中医药局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项目,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144个,建设定制药园213个;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15244人次,发布包含100种药材的《中药材生产加工适宜技术丛书》,并结合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点编写《中药材生产适宜技术》中药材精准扶贫技术丛书;在 219个县的1310个企业推进中药材全过程追溯系统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地方试点经验、财力状况等,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综合运用好财政、产业政策,加大力度推进优质中药材种植,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010—59193221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