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104个县(市、区)以及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同时,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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