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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展规划司 来源:发展规划司
孟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支持西部农业产业补短板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投入保障,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水平。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制度,推动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2020年,全国财政农林水支出23904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安排中央资金867亿元,支持建设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安排中央资金104亿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和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99.44亿元,用于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二是拓展资金渠道。支持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鼓励地方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以省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水利设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中长期贷款支持。扩大商业性金融贷款,引导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支持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门槛,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四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提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重点领域、实施规范和政策保障等措施。2020年,我部会同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明确11类补短板的重点工程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规划布局统筹,强化资金整合,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农业农村投融资模式,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关于支持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

近年来,我部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加快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可落地、可操作、可见效。二是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队伍加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鼓励加工型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目前县级以上龙头企业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近1.8万家,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5.8万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以加工为主业的企业占比近40%。三是完善农产品物流设施。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会同财政部支持河北等16个省(区、市),开展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择优选择100个果蔬产业重点县整县推进试点。2020年我部支持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了近2万个产地设施,新增产地贮藏保鲜能力近500万吨。四是推进加工技术创新。“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11.63亿元,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在薯类主食化加工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果蔬采后质量品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装备开发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全国聘用181名岗位科学家,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经费约1.27亿元,支持开展贮藏保鲜、精深加工等联合攻关。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强指导,加大支持,加快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关于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示范区建设作出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在建设目标上,“十四五”时期,以县为单位创建5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首批建设100个。在建设布局上,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在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南方丘陵山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西北及长城沿线区、青藏高原等生态脆弱地区,创建一批以高效旱作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建设任务上,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打造一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标杆,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优化服务,支持贵州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选树一批生产轻简智能高效、产业体系健全发达、经营主体集中活跃、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的样板,为全国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经验。请贵州省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遴选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县(市、区)按程序申报。对贵州符合示范区申报条件的,我部将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010-59192555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