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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409号建议的答复

渔业渔政管理局 来源:渔业渔政管理局
吴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河流域全域禁渔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黄河流域禁渔和渔民失业补偿

正如您所提到的,受水质污染、水电工程建设、河水含沙量过高、拦河筑坝、过度捕捞等影响,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面临威胁,渔业资源出现衰退,生物多样性大幅降低,加强黄河全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非常必要。但是,黄河天然水域中的渔业捕捞产量低,与长江流域相比渔民、渔船数量少,捕捞对黄河渔业资源的影响已经不再显著。为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我部已于2018年发布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规定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黄河干流、13条支流和3个主要通江湖泊禁止所有捕捞生产作业,并在黄河流域建立了5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由于近年来未全面系统地开展过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存在资源底数不明的情况。同时,考虑到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特点、渔民渔船数量、渔政执法监管能力和财政经济基础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部认为黄河流域是否实行全面禁渔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目前我部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摸底和调研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严格执行黄河禁渔期制度,加强黄河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资源保护意识。同时,对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状况、渔民和渔船状况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进一步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奠定基础。

二、关于加大黄河流域企业排污整治力度

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逐月分析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精准识别突出水环境问题,及时发出预警,督促相关地方落实整改措施;针对长时间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独立调查并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十三五”期间,黄河流域水质状况从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Ⅰ-Ⅲ类断面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达到84.7%,与2016年相比上升25.6个百分点,干流水质均为优,劣Ⅴ类断面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已无劣Ⅴ类断面,与2016年相比下降13.9个百分点。2020年,选取甘肃、青海、山西3省12个地市作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完成了黄河干流甘肃段、湟水段、汾河共4326公里岸线的排查工作,2021年全面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黄河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发展,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黄河流域水质监测,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的台阶。

三、关于黄河流域用水补偿机制

2020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支持引导黄河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紧紧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资金激励。2021年,河南与山东两省政府正式签署《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最高资金规模1亿元,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其中河南省为上游区域、山东省为下游区域。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试点方案贯彻落实,更好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运行。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