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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66号建议的答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吴刚、吴洁秋、莫华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基层整合改革背景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乡镇监管站)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2011年,我部就强化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发文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步伐各地陆续成立乡镇监管机构,乡镇监管体系迅速健全完善。目前全国乡镇监管站共有2.6万个,监管人员约7.6万人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全国已有超过30%的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整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整合后,乡镇监管人员编制削减,任务增多,监管员专职少、兼职多

下一步,我部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出台网格化监管意见,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压实基层监管责任。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乡镇监管站巡查检查任务职责、工作要求等,督促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二、关于继续保留和稳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我部自1988年起,依据《计量法》《标准化法》筹建首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30家。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我部组织实施了两期《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共安排投资13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3亿元),支持建设了部、省、市、县质检机构2000多家。目前,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共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2297检测人员共计2.41万人。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不断被整合。据统计,2014至2020年,全国共有1000余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陆续被整合或撤销,其中70%的为县级质检机构整合后出现检测队伍不稳、工作不顺、能力削弱、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被整合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强沟通 协调多次与国务院食安办沟通协调,专门致函请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协助稳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二是强化指导。专门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三是加强考核。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纳入国家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我部延伸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关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问题强化督导考核,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及时掌握地方整合动态,加强部门协调,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队伍稳定。

三、关于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纳入正在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我部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于2018年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目前,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企业主体注册 22.08万家28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农垦行业平台基本实现了对接社会访问量累计达到5820万次,覆盖产品种类1472个,入驻企业及其产品追溯赋码94.4万批次。按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实现与农业农村部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衔接。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

我部高度重视追溯管理制度入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名录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研究,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标准体系,统一各地各部门间农产品追溯基础信息,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网络。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农产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追溯挂钩意见。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2697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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