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医药物资供应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药集团介绍广州市医药物资供应相关情况。
近期,市民群众对一些涉疫药品和物资需求激增,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保障产品质量和经营秩序?对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力作出介绍与提醒。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丁力
“我们一直很关注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优化后,市民群众对防疫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需求增长问题。”丁力表示,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监管职能,坚持一手抓产品质量、一手抓经营秩序,保持对违法行为“从重从快”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四个最严”,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自12月7日“新十条”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和非医用口罩、体温计、呼吸机等五大类疫情防护用品和对症治疗用的药品,开展风险防控和质量监督。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合格的防疫物资流入市场。12月7日至18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检查防疫用医疗器械和非医用口罩生产、经营、使用企业388家次,重点约谈企业18家,责令改正1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宗。
二是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在全市设立了122个药品医疗用品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点,每天监测10类重点药品价格,同时,密切关注线上平台的药品销售价格情况,严厉查处捏造散布防疫用品、药品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12月7日至19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9宗哄抬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价格违法案件。
例如,12月15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发现一家药业公司销售的布洛芬片,进货价3.3元/瓶,12月11日的销售价格是5元/瓶,但12日至14日,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该店大幅度调高销售价,最高价格竟然卖到88元一瓶,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该药店立案调查。
丁力在发布会对“什么是哄抬价格”进行详细介绍。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经营者捏造、散布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等14种行为,将被认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例如,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经营者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可以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丁力指出,近期,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也成了“抢手货”,不少网友反映,在药店买不到抗原检测试剂,有人却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兜售。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倒卖抗原检测试剂是违法的,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请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丁力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保留好相关票据、截图,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从严从快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南都·奥一新闻记者 林诗妍
图/谭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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