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名虽始于辛亥改元,但这个节日建立的历史却履历了几千年沧桑。学术界探究源起,既有夏商之说,也有汉初之说,映映中华数千年虽然每年都过春节,然而在差别的朝代,甚至同一朝代的差别时期,过春节的时间也有差别。这主要是因为所依据的历法差别的缘故。
历法是用以推算年、月、日的长度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制订时间推移顺序的规则。
人们凭据地球自转,发生昼夜交替的现象形成了“日”的观点;凭据月亮绕地球公转,发生朔望,形成“月”的观点;凭据地球绕太阳公转发生的四季交替现象而形成了“年”
的观点。这三个观点所依据的物质运动是相互独立的。据天文学家测定,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约为365.2422个太阳日,这在天文学上称为“一个回归年”;而从一次新月到下一次新月的时间距离为29.5306个太阳日,称为一个“朔望月”。以回归年为单元,在一年中摆设几多个整数月,在一个月中又摆设几多个整数天的盘算要领和怎样选取一年的起算点的要领就叫“历法”。
中国是个具有数千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由于历法对于指导农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历朝历代都把建立、修订、完善历法看做是“推本天元,顺承阔意”的大事。中国最早的历法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的夏代,称为“夏历”。夏历是中国第一部历法,为区别国际公历又被称为“夏历”,即指导农时节气和生产的历法。中国的历法历代虽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以夏历为基础。在唐代以前,“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终,纠正朔,易服色”,以表现自己政权与旧王朝的差别和“上承天命”的正当性。因此,差别的朝代所使用的历法也多有变化,称谓也差别。盘问史籍,我国古代历法的频频主要改变及其对春节的影响大致如下:
夏商周秦 夏历把一年分为十二个月,而且以十二地支称谓十二个月,从一月到十二月划分叫做“寅月、卯月、辰月、巳月、午月、未月、申月、酉月、戌月、亥月、子月、丑月”。
据古文献的纪录,夏代以“建寅为正”,即以夏历的“寅月”,也就是一月作为正月。这时的正月月朔就是元旦,每年也以正月月朔作为新年的开始。商代以“建丑为正”,即改以夏历的“丑月”为正,也就是把十二月作为正月,这时的十二月月朔即是元旦。到了周代以“建子为岁首”,即以夏历“子月”,就是十一月,作为正月,这时的十一月月朔就是元旦(可是周代诸侯国中仍有以“建丑为岁首”者)。秦始皇一扫六合,统一天下,施行车同轨、书同文、改服色、变历法等各项政策,变历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以“建亥为正”,即以夏历“亥月”,也就是十月,作为正月、岁首。这时的十月月朔就是元旦,每年以十月月朔为新年开始和新年年节。
汉魏南北朝 汉代初期,延续秦制,继续以“建亥为岁首”,即以夏历十月月朔为岁首、元旦,但与秦代差别的是,秦代把十月称为正月,汉代虽然以十月为岁首,却不把十月称为正月,仍叫十月。汉武帝太初年间(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100年),司马迁制定《太初历》,于是复用夏制,以“建寅为岁首”,即以一月为正月,一月月朔为元旦。今后一直以一月月朔为年节,直到王莽篡汉,托古改制,复行殷历,恢复殷商时代的以“建丑为岁首”,“改寅正之十二月为正月,纠正月为二月”。可是由于王莽改制不得人心,这次变更并未获得民间的广泛认可,于是就有了谢承在《后汉书》中纪录的“沛国陈咸为廷尉监,至官,王莽篡位,还家,杜门不出。莽改易汉法,令及腊日,咸常言:‘我先祖何知王氏之腊乎?’”的愤慨。以廷尉陈咸为代表的汉代遗民,怀着对王莽、对新朝的敌视,抵制新朝的新历法,并以祖先是刘氏王朝的臣民,“怎么知道他王家的腊祭是在什么时候”为理由,拒绝按王莽新历过节。
由此可知,其时阻挡和抵制王莽转业殷历者决非少数。所以,当更始帝刘玄推翻新朝,剐莽诛苏,恢复汉室,连忙又复用“寅正”,恢复以夏历一月为正月的历法,直到汉亡未变。
到了三国,魏明帝曹叡景初元年(公元237年),改用《景初历》,再次依照殷历以“建丑为岁首”,又将夏历十二月改为正月。这次改历历时较久,直到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年)转业《元嘉历》,才在南朝废止《景初历》,复以一月为正月。这时,由于南北朝划江而治,形成北朝一直沿用《景初历》,而南朝则使用《元嘉历》的局势,使中华大地泛起南北历法差别、新年时间也不相同的特殊时期。北朝直到北周年间,转业《甲子元历》,才复用夏历,使我国南北新年时间获得统一。
隋唐以后 在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隋的历史很短,只有37年。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壮盛的时期,农业、手工业、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都生长到前所未有的繁荣和高度。在隋唐423年的历史中,历法基本接纳夏历,只在武则天称帝改国号为周后,于天授元年(公元690年)曾转业周历,以“建丑为岁首”,将每年十二月改为正月,施行十年后,于武后久视元年(公元700年)又改回“建寅为岁首”的夏历,即以一月为正月。今后以后,在唐至清末到新中国建立的历次更朝换代的一千二百多年中,夏历一月为正月的历法一直没有动摇,正月月朔为元旦的年节再没发生变化。
由上述可知,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上,一年一度的春节日期虽曾泛起随着统治者对历法的改变而改变的现象,但一直跳动在夏历的十月月朔、十一月月朔、十二月月朔和一月月朔四个月份的月朔当中,直到隋唐以后,才牢固在今天夏历的“正月月朔”。探究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隋唐以后的历朝历代不再以“纠正朔,易颜色”来宣告自己政权的正当性、正统性,因而历法才逐渐凝固和稳定;另一方面也是昔人在漫长历史中对大自然运动纪律认识的进步,“立春”这一节气多在夏历正月月朔前后,因此把春节选在正月月朔更切合春节“冬去春来、辞旧迎新”之意,更切合农耕需要和被宽大群众所接受。
纵观春节日期在中国5000年历史中的变更情况,不仅是中华民族科学进步和对大自然(天体)运动纪律重复认识的写照,也是古代先民“天人合一”看法的升华和宽大民众执着追求和传承的效果,更是历代先哲巧思精构缔造点化的结晶。只管某些统治者曾标新立异,企图改变新年的时日,但终被历史无情地扬弃。事实证明,科学的历法是任何权势所不能动摇和改变的。因为古代先民在恒久实践探索中建立的春节,不仅是民情民意的需要,更是生发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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