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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音乐平台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赵朗轶 来源:未知

国家版权局约谈数字音乐相关公司

推动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佳生态


1月6日,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工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佳生态。


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数字音乐版权掩护事情,2015年将数字音乐版权专项整治纳入“剑网行动”重点任务,定制了数字音乐正版化“三步走”事情思路,即攻击侵权盗版、规范授权模式和完善商业模式,有力推动了我国数字音乐工业生长。但由于音乐作品版权问题较为庞大、作品应用场景多样,以及历史形成的授权模式不够完善等多种因素,数字音乐工业各方版权关系需再一步规范理顺。


国家版权局在约谈中要求数字音乐工业各方遵守著作权执法法例,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抵制各种侵犯音乐著作权行为,配合国家版权局对数字音乐的版权重点羁系事情,落实相关部门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的措施,支持相关著作权团体治理号召依法展开数字音乐授权事情,促进数字音乐广泛有序流传。


约谈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接纳切合音乐流传纪律、公正合理原则和国际老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内部版权治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正当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调整等方式解决数字音乐工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努力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机制;建设切合市场需要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与会单元表现,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再一步完善数字音乐授权模式和商业模式,配合推动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佳生态,促进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繁荣康健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