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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域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通告

公永康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大兴安岭地区2021年度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1年度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各级检察系统:


  时间:2021年4月27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正门大厅。


  2、各级法院系统:


  时间:2021年 4月27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


  3、报考漠河市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呼玛县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新林区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呼中区公安系统及乡镇机关考生:


  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


  4、报考漠河市公安系统及乡镇机关、呼玛县公安系统及乡镇机关、新林区公安系统及乡镇机关、呼中区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考生:


  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


  5、报考塔河县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松岭区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加格达奇区级机关(不含所属公安系统)、大兴安岭地直机关、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及图强分局、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考生:


  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


  6、报考塔河县公安系统及乡镇机关、松岭区公安系统及乡镇机关、加格达奇区公安系统及各街道办事处、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阿木尔分局、韩家园分局及加林分局、项目生岗位考生:


  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


  以上3、4、5、6项资格确认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文体中心(机场路150号 地委党校斜对面)


  以上确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需要学历认证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2、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3、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大兴安岭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4、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1);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书(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6)应届毕业生证明(限考生为应届毕业生);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8)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9)党员证明(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0)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


  (11)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12)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21年4月22日17:00前主动拨打对应负责部门电话进行确认。


  确认电话:


  地直机关岗位:0457-2730533


  各级检察系统岗位:0457-2119036


  各级法院系统岗位:0457-2731287


  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各分局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0457-3458623


  漠河市岗位:0457-2887016、2887916


  呼玛县岗位:0457-3500302、3500303


  塔河县岗位:0457-3609105


  加格达奇区及项目生岗位:0457-2749810


  松岭区岗位:0457-3321153、3326618


  新林区岗位:0457-3181165


  呼中区岗位:0457-3438517


  4、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务必按照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所列内容填写个人信息于2021年 4月23日上午11:30前将填写后纸质版的电子照片发至相应指定邮箱,具体邮箱请咨询相应部门。


  如不按时拨打确认电话或者不发送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电子照片,将对考生情况记录至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五、特别提示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附件4(健康承诺书),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资格确认地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行动轨迹或码色异常、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日以内的核酸检验报告。考生进出面试资格确认地点请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附件1: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4:健康承诺书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