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对相关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开展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省审计厅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省审计厅招录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考试分数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确认有关具体事宜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4月26日
01、02、03、04岗位:上午9:00—11:30,
05、06、07、08岗位:下午14:00-17:30。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809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06号)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表;
4.考生签名的《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
5.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待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加盖社保局公章)(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解释和起始时间界定等政策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8.拟进入面试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需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兵役登记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与我单位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材料。
3.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提供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规定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我单位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考生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应提前填写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三),现场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7.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咨询电话:0451-82563003
附件1、考生承诺书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黑龙江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