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雄安新区考区考务安排的通知
报考雄安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
雄安新区容城县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雄安校区)。
二、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4月23日(周五),上午9:00-12:00。
递补人员测评:4月24日(周六),上午9:00-12:00。
考生需要提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进行编组。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服从防疫人员安排,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掌握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2.考生4月23日凭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牢记上述体能测评地点、时间要求,务必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特别注意:4月24日只针对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3.考生入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候考。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拒不上交或隐匿不交者,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随机编组,发放号码胸牌,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立即离开测评考场。
6.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带离测评地点。
7.请考生自行准备好参加体能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等物品,如需食物和饮用水,请考生自备。
8.在体能测评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脱离队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不得滋事扰乱考场秩序。如需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要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的受测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体能测评不合格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而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312-5620605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雄安新区公安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