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2021年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海西州2021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笔试成绩已揭晓,根据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报考海西州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4月2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资格复审范围:报考海西州职位的考生(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监狱、基层司法所职位除外)。
报考海西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审核具体地址:海西州公安局6楼政治部(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西路25号),联系电话:0977-8206227。
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核具体地址:海西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德令哈市河西民兴路5号新区州委州政府大楼1301室,联系电话:0977-8225254)。
2、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复审的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及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本人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
3、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4、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
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5、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6、根据工作需要,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出具弃权承诺书,请弃权考生将承诺书及时发至海西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希望进入资格核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核审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若有更改,请及时与海西州委组织部、海西州公安局联系,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中共海西州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