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公安厅:
现将参加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0日(节假日除外)。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省公安厅职位的考生,到省公安厅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州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省公安厅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4.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省公安厅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各州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由各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工作于5月14日前完成。
5.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工作于5月25日前完成。
6.各招录机关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工作拟于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点此链接登陆系统后点击“成绩查询”查看)
附件2.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点此链接登陆系统下载)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