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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珠海市职位面试和体检通告

田康顺 来源:中国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

  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珠海市职位考生面试和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和相关要求,报考珠海市职位的考生到中山市面试,珠海市职位考生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珠海市负责。现就珠海市职位考生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25日(上午8:30开考,下午2:30开考),珠海市职位考生面试时间及分组安排见附件1。
  2.面试考点设在中山市委党校,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考生须由中山市委党校东门(兴政路与新宁街交叉口北150米)进入,面试考点地图见附件2。建议考生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前应详细阅读《考生面试须知》(附件3)及《考生应试流程图》(附件4),了解面试注意事项及应试流程。考生应接受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60分钟(即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处(中山市委党校香山堂)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凡未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上午7:45前,下午1:45前)到达指定考场报到处(中山市委党校香山堂)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4月26日后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体检情况,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准备。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
  (三)体检资格审核。考生须于4月28日下午(2:30-5:00),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附件5)政德楼一楼大堂审核体检资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留待体检当天按照抽签序号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审核人员保管。对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报到。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2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政德楼一楼大堂报到。凡未在上午8:00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五)关于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六)其他事项
  1.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6,特别注意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的要求),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2. 考生报到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
  3. 体检结果将由招录机关通知。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招录机关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按照省面试公告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粤康码”(须持绿码)查验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珠海市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756-2128738、2128993;中山市面试组织咨询及监督电话:0760-88169901、88329443。
  附件:1-10下载
  1.珠海市职位考生面试时间及分组安排
  2.中山市面试考点交通图(中山市委党校地图)
  3.面试考生须知
  4.考生应试流程图
  5.体检集中地点
  6.体检须知
  7.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9.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10.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