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邯郸考区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1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要求,将对邯郸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对有关证件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4月19日-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邯郸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地址:中华北大街甲43号(冀南宾馆对面、新世纪北面)
乘车路线:市内乘1、3、17、25、27、29、30、33、38、51、202路南线、202路东线、204路南线、204路北线、高铁站定制、801路到市博物馆车站下车南行150米至展南路,沿展南路东行100米至展览路,沿展览路北行30米路西。
三、考生需出具的审核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纸质原件,一式三份)。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提供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
3.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4.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原件各一份)。
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
1.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
2.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原件一份)。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填写盖章。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四、其他要求
1. 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证件审核时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留存原件。
2.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审核场地。进入场地的考生,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进行证件审核。
3. 考生应尽可能在证件审核开始的4月19日、20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可留有时间及时提供。
4. 要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审核地点。
5.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6.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