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等有关精神,现将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
报考汕尾市职位(含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资格审核的范围
1.列入资格审核范围的考生
(1)参加汕尾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且按照公告规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的考生。
(2)报考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
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签订《广东省202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签名后作为资格审核资料上传),拒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资格。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2.预备递补考生
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录部门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
考生本人的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直接登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下载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在修改处按上指模后上传,下同)、居民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下同)、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政治面貌等有要求的,须上传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招录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参考《报考指南》)。
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选调生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须额外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以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见附件2);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③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或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
选调生职位:须提供《广东省2021年选调生推荐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①退出现役证件;②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③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扫描版。对提交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资格审核采取广东省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8日至10日下午17:30,资格审核工作于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4月10日下午17:30前已通知的“其他预备递补考生”,其资格审核工作可延长到4月11日下午17:30。招录单位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如考生已经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的材料,可提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但不得推迟,未按时上传审核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因需参加体能测评,须于4月10日下午17:30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含递补)。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考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主动与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取得联系,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
2.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3.鉴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部门的递补通知。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4.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招录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对招录单位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4月11日下午17:3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录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未在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意见。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我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测评项目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三)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只组织1次,测评时间安排在2020年4月13日—14日,分时段分组进行,具体测评日期及分组由汕尾市公安局安排,考生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考生务必要按照指定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如遇天气原因需改期的,将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在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报到地点
根据测评时间安排,考生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佩戴好医用口罩,按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到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田径场,并进行身份认证。考生当天未准时前往体能测评现场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要提前阅读熟悉体能测评政策,掌握测评规则、标准和技巧,避免测评违规,在锻炼准备的同时要防止身体出现不适或受伤。
2.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不得干扰测评工作正常进行。
3.考生对本人现场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务必要在当天测评现场向本次测评考官及现场监督员提出复核意见,当天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不予受理。
4.考生必须保证自身的身体状况适应参加各项体能测评项目。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以及女性在妊娠期的人员不宜作剧烈运动的,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把握是否能够参加本次体能测评。考生可自行提前准备好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食品饮用水等物品。
5.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考生要提前熟悉报到地点,合理安排出行,以保证能够按时报到。考生报到时需按要求出示“粤康码”(考生粤康码健康申报管理须知见附件4)。
6.因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体能测评合格),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防疫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考者,应主动向报告单位报告并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4月16日左右留意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附件1:广东省2021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
附件2: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附件3:汕尾市资格审核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4:考生粤康码健康申报管理须知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