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各项测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定于近期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评和体检,为确保各项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考生范围
根据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结合前期资格复审和调剂的情况,确定本次面试人员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我局所有职位面试时间均为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26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7:30前到达指定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12:30前到达指定地点。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局采取划定面试合格线的方式,并确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日期和时间参加面试,不得调换时间。上午7:30(下午12:30)进行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组及顺序。迟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时请按相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
3.请参加面试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好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面试报到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健康宝和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现场体温检测,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5.面试时如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经医务人员确认后,应配合安排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6.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7.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二、心理测试
(一)考生范围
待面试结束并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后,我局将按照各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参加后续测试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其中防暴处突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测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面试结束后网上公示。
(二)时间、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证(报考单位发放)、签字笔、2B铅笔、橡皮、100元测试费。
三、体能测评
(一)考生范围
同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二)时间、地点
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用水,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证按时参加测试。
2.考生本人在体能测评当天如有身体不适,请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的决定,考生要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相关规定栏目中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员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
四、体检
(一)考生范围
同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二)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待报考单位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相关规定栏目中的《录警体检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2.体检标准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生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参加上述各项测试并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如有任意一项测试未参加即视为放弃。此外,为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测试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我局心理测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步交叉进行。各项测试完成后统一公布测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录工作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予以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1: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xls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面试地点及咨询电话.xls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