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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蓄局宁夏局势试通告

毋锐锋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进入

面试

最低

分数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22001

113.1

张小栩

160141193402628

 

323

 

 

 

160151000602120

任佳瑶

160164010102606

 

160164010102912

 

160164010403509

战略物资和能源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22002

120.0

陈嘉言

160113010105806

 

323

 

 

 

160132010501202

 

160134010402108

王昱皓

160137080101203

李林芸

160150011002524

规划建设与法规体改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22003

117.1

胡仕林

160164010101621

 

323

 

 

张炳南

160164010102521

张建华

160164010102804

李惠民

160164010402725

谭翼飞

160164010403307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22004

114.9

李璟一

160121014501715

323

 

 

 

160141010406813

 

160164010100924

梁盛杰

160164010102609

张江宁

160164010403716

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22005

110.1

邓晓丹

160164010101122

323

 

     

 

160164010103018

罗碧隽

160164010402525

张富想

160164010403411

吕云格

172141010400214

调剂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xcbj_010022@163.com同时传真到0951-5069799。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5日17时前传真至0951-5069799或发送扫描件至nxcbj_010022@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16:0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人事处进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建银巷1号3楼304室。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机关办公楼3层304室。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建银巷1号,可乘公交102、20、35、17号线在西门南站下,下车后往南走5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1年3月2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机关办公楼3层304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提供面试前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951-5044575(电话)

  0951-506979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2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