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公安厅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通告
根据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共有34名考生入围浙江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名单见附件1)。现将浙江省公安厅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后续考务安排一并通知如下。请入围考生认真阅读,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及时回复相关信息。
一、资格复审
时间:3月12日9:00-10:00,地点:浙江警察学院文化活动中心。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作放弃。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不相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考录。
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附学信网查询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3月12日10:00开始,在浙江警察学院参加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注意事项:
1、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经过核对身份后,在引导员的带领下参加并按规定完成体能测评项目。
2、评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执行。3个测评项目中有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1000米跑(800米跑)只测试1次。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跑鞋。
3、体能测评过程全程摄像。考生应听从现场裁判及工作人员指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测评资格。
4、为便于考生准确掌握体能测评的标准、实施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请务必认真阅读“体能测评标准及实施规则”(附件2)。
5、公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3月12日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公布。
三、面试
时间:3月13、14日,地点:浙江警察学院。
入围面试人员于3月13日7:10前到达浙江警察学院综合楼317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8:00正式开始面试。7:40前未到达面试签到处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14日。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报到时需携本人身份证,报到后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请自觉遵守面试考场纪律。
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考生车辆不准进入浙江警察学院。考生可在浙江警察学院学生餐厅购买餐券用餐。
四、体检
体检定于考察工作完成后择时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局《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附件3)要求做好相应防控措施,申领浙江“健康码”。对符合参加考录条件要求的考生,经现场查验浙江“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填报健康承诺书后可进场参加考录。对属于不得参加面试情形的考生,不予安排参加相关考录。
2.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考场工作人员。
3.请考生提前做好参加测试充分准备。测试前应确保饮食健康卫生和充足睡眠,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其他情形者,不建议参加体能测评。考录工作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场地内。
咨询电话: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0571-87286037
浙江警察学院:0571-87787200
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3月4日
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附件3:省公务员局疫情防控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