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广东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人员本人面试前一日下午13:00至16:00。面试人员应提前查清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日期(见附件2)。无故不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二)面试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周六)至23日(周二)。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早晨08:00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及抽签。截至面试当日上午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09:00面试正式开始。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东珠岛宾馆珠岛会堂(见附件3)。
(四)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二)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三)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原件1份。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四)《报名推荐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或校方2021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见附件5);
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见附件6)。
(五)学历学位材料:面试人员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毕业应届生可延迟提交)。
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cyxx.msa.gov.cn)、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例外情形:1.参加面试的在职船员如提交职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面试时可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2.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职位要求的相应船员等级适任评估和考试、取得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到单位报到时提交。
(七)工作经历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应提交已有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判断。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八)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交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九)2019年和2020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即毕业后未参加过工作,否则不符合职位要求,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周一)上午和2021年3月24日(周三)上午(见附件2)。体检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体检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报到的体检人员,取消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
五、防疫要求
当前,广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提前申请获取“穗康码”,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考生在2021年2月25日之后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需要提供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3月20日至21日面试的需要提供3月16日以后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月22日至23日面试的需要提供3月18日以后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20-89098360、13724149848(可短信咨询);
(二)自动传真:020-34291384;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大院怡海楼307房人事教育处(510260);
(四)广东海事局2021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日程安排
附件3.面试地点示意图
附件4.报名登记表
附件5.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6.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
广东海事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