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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江西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下架停售槟榔制品的告诫书》(下称《告诫书》):11月1日起,南昌将重罚违法销售槟榔行为。
10月27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当地了解到,大部分线下商家已下架槟榔销售,但有部分线下商家仍在销售槟榔。此外,在某线上平台,槟榔产品仍在正常销售。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各食品经营者发布《告诫书》,要求下架槟榔制品。图片来源/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南昌发《告诫书》 禁售槟榔
据了解,为加强对槟榔的监管,今年9月20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槟榔制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南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提出三项要求:南昌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经营者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的槟榔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南昌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展开告知提醒工作,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自查自行下架销售的槟榔,如经告知提醒后仍然将槟榔作为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将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以非食品冒充或误导作为食品销售等投诉举报线索,要及时予以核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
时隔一月,南昌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各食品经营者发布《告诫书》。《告诫书》称,目前市场在售的槟榔制品均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但部分经营者仍将其作为食品销售,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全市所有食品经营者应立即予以下架停售槟榔制品。
各《告诫书》 称,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告诫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停止违法销售槟榔制品行为(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第三方网络经营平台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对线上违法经营的槟榔制品要坚决下架并对经营者做好教育劝导。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仍然违法销售槟榔制品的,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曝光。
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违法销售槟榔行为,货值不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销售货值超过1万元的,可处以货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槟榔不得作为食品销售,可以作为其他类型的产品销售?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因为槟榔是一味中药,可以作为药品销售,但要按照药品标准进行监管。
▲10月27日,南昌西站芙蓉兴盛红谷滩区翠苑路店则将槟榔摆放在店门口显眼处,包括和成天下、枸杞、口味王等槟榔品牌。图片来源/知情人士供图
部分商家电商平台仍在售
10月27日,上游新闻记者在南昌西站鄱阳湖江西特产超市了解到,该超市已下架槟榔销售。有家便利店红谷滩区翠苑路店店员介绍,他们下架销售槟榔已有一个月了。而在相隔不远的芙蓉兴盛红谷滩区翠苑路店,则将槟榔摆放在店门口显眼处,包括和成天下、枸杞、口味王等槟榔品牌。
此外,记者将定位选定红谷滩区,通过某优选平台检索发现,包括和成天下、枸杞槟榔等仍正常在售。而社区电商平台兴盛优选检索关键词“槟榔”,显示“抱歉!未搜索到相关的商品”。
事实上,南昌市并非首个禁售槟榔的城市。此前,包括深圳、湖南省张家界永定区、浙江义乌、四川成都、四川南充等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要求当地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也就是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的要求,正逐渐在各地得到严格执行。
实际上,槟榔产业的去食品化监管已经持续了一年。2021年9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
记者了解到,湖南作为全国槟榔企业集中省份,自2021年起,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省内所有槟榔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延期)都不再办理。
10月27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湖南省槟榔协会会长杨勋,对方称自己正在忙,婉拒了采访。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编辑:朱亮
责编:范永松
审核:阮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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