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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日前,潍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和青州市监委对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共自行车服务科原科长王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玲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数额巨大。
王玲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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