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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资管产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向涵映 来源:未知

经过8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之后,近日,财政部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规定》一是配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细化对资管产品会计处理的指导,助力资管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解决资管产品因自身经营特点和监管要求等面临的特定会计问题,推动资管产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三是统一各类资管产品的会计实务,提高资管产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的决策需求。

《规定》针对资管产品的特殊性作出以下规范:一是明确资管产品具有有限寿命本身不影响持续经营假设的成立;二是豁免现金流量表编制要求;三是允许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采用影子定价和偏离度控制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四是增加“应收申购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等科目和相关报表项目,允许资管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损益平准金”等会计科目。

针对资管产品当前存在的会计实务问题,《规定》作出三点强调:一是严格限定摊余成本计量的范围,强调应当同时满足“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条件;二是严格按准则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强调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三是明确管理人报酬计入当期损益。

“《资管新规》曾明确,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认为,《规定》将与《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相衔接,未来,资产管理产品与企业一样,需严格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将所投资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规定》,其实施范围为适用《资管新规》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类资管产品,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等。

实施后,可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类型将得到严格限制。廖志明表示,其中,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可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封闭式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用摊余成本计量:一是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通过SPPI(合同现金流)测试,二是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非现金管理类产品全面采用市值法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