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份《关于促进齐河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市场引发热议,其中提到,“鼓励银行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在原首付20%、30%基础上分别下调10%,有效期为自文件发布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对此,山东省齐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因为一些原因,目前该文件处于废止状态,并不会实行相关措施,待进一步完善后,近期会重新发布文件”。
稍早之前,当地某国有大行信贷经理对财联社记者证实,此前确已收到上述文件但并未开始执行,鉴于是鼓励性质的相关表述,所以后续是否作出调整需等待省行通知决定,目前该地的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20%、30%。
根据2016年央行下发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因此,理论上的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但据市场人士介绍,在一些楼盘销售中出现了更低首付的情况,如杭州临安的一些楼盘称,首付比例可做到1成,但类似情况只能理解为个别楼盘的营销手段。
“鼓励银行主动下调首付比例,能够更好激活购房需求。”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严格把控房地产贷款风险的情况下,地方的创新和操作也是值得肯定的,有助于激活合理住房的消费需求。对于购房者而言,“1成”首付政策吸引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提振当地的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