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压力山大?公积金新政策或许能帮忙一二。
上周,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尽力降低疫情对缴存人的影响。其中,公积金“租房提额”的政策与普通职工最为贴近,也最受关注。
近期,各地公积金支持政策开始陆续出炉。5月30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上海提高公积金每月最高提取限额,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在“保基本民生政策”部分再次强调,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额”至3000元
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消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推出三大项支持政策。
一是执行阶段性缓缴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等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
缓缴期间,不对缓缴单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单位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单位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应当恢复缴存,自缓缴月份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2年12月31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12月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不作逾期处理期间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还款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三是保障职工租赁提取需求。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