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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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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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并根据疫情情况和中信大厦管理规定做好核酸检测、行程卡、健康宝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层8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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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10、11、12、13、14、15、16、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同时听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监督报告》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股东股权管理情况报告》等汇报事项。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根据本行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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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特此提醒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将视同其在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22年6月2日(星期四)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余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情请参见本行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三)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2年6月23日9:15时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本行广大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本行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邓智涵、赵媛
联系电话:(8610)66638188
联系传真:(8610)65559255
电子邮箱:ir@citicbank.com
(二)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并根据疫情情况和中信大厦管理规定做好核酸检测、行程卡、健康宝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