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先行先试为黄河流域其他地区积累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通过制度创新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绿色发展活力,书写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黄河答卷”。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5%以上。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2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黄河干支流水质持续改善。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增长,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电降耗减排水平,实现能耗强度下降15.5%、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实施方案》确定了先行区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包括水权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排污权交易改革、山林权改革等。其中,为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发挥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林抵押贷款。探索开展林业资源价值评估和林业碳汇交易,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进“以林养林”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建设先行区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坚持高点站位、通盘谋划,以先行区建设统领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各项工作尽快取得新进展、见到新气象。就强化政策支持而言,支持有关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先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