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在绿色融资方面是否存在天然短板,“绿”和“非绿”的定义怎么明确?围绕我国绿色金融应如何高质量发展这一议题,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学术界“大咖”在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展开了讨论。
“绿”与“非绿”仍需明确
发展绿色金融的前提是明确“绿”和“非绿”的标准。但现实是,目前,“绿”与“非绿”的定义仍尚待明确和统一。
“绿色理念目前深入各行各业,煤炭行业、高污染、高碳排放的行业也已经选择清洁煤开展生产,这到底是绿还是不绿?”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鞠建东提出问题。
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认为,绿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回到清洁煤是否“绿色”的问题,邹骥认为关键是要看含义,“用清洁煤和天然气(发同样多的电),二者排放的常规污染物达到相同水平,从这个角度看,煤似乎是‘绿色’的。但把自然资产的幅度扩到全球体系时,煤就不是‘绿色’了”。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何平则从学术界对此问题给出了答案。“经济学上有一个指标度量有多‘绿’,就是边际产出GDP排有多高,或者单位排放所对应的GDP有多高。”何平表示,低于平均水平“不绿”,高于平均水平就很“绿”。
对于这个问题,金融监管部门的界定也在动态变化和调整中。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介绍,人民银行2016年开始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时,对绿色金融界定比较宽泛,“双碳”目标提出后,“绿”和“非绿”的认定也进一步细化。“因为不利于减碳,在2021年的绿色债券指导目录中把清洁煤剔除了。”王信介绍。
绿色金融发展仍存短板
据人民银行统计,2030年前,我国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万亿元;2030年到2060年,需每年投入3.9万亿元。显然,仅靠政府资金远远不够,需要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因此,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
稳定运行的绿色金融市场和创新型的金融产品也不断向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截至2021年末,我国已有超15万亿元的绿色金融贷款,位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规模累计1.8万亿元,居全球第二。”对于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副总裁朱民给出了“取得了相当的成绩”的评价。
但目前绿色金融产品的发放主体以银行为主,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无论是从产品的供给还是从交易市场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短板。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张晓燕认为,当前绿色信贷占总贷款的比例、绿色债券占全市场存量的比例仍有提升空间。据其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末,绿色信贷规模占全部贷款规模的7.8%,绿色债券存量占债券市场存量的比例约为1.3%。
“银行信贷在绿色融资方面存在天然短板:一是期限错配;二是风险偏好不匹配;三是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激励机制,绿色投资回报率不稳定、回报周期较长。”朱民认为。
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邢炜指出,当前银行业在服务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存在四点不足:一是绿色标准不统一,二是风险收益不匹配,三是产品供给不均衡,四是交易市场不完善。
构建零碳金融的市场生态
朱民认为,实现“双碳”目标将带来“范式的变革”:“从根本上颠覆性地再造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模式以及经济结构,整个经济从高碳走向低碳,通过能源革命、经济创新重塑整个制造业。”朱民建议,要从绿色金融跨越到零碳金融,在此基础上构建零碳金融的市场生态。
对于朱民勾画出的零碳金融的框架,王信认为非常重要。在王信看来,金融支持生态环境和绿色低碳转型,必须要做到统筹考虑,这主要涉及6个方面,包括完善相关的标准体系,健全核算和信息披露要求,深化发展相关金融工具和市场,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金融支持生态环境和低碳转型的国际合作,防范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金融风险。
就激励约束机制,王信指出,相关内容包括碳定价,即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征收碳税或者碳费;进行金融支持相关领域业绩评价;财政政策的支持和引领等。就碳定价问题,何平认为,要实现市场化的绿色金融,需要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所有跟碳相关的东西都需要统一定价。
对于防范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金融风险,王信表示,现在普遍认为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可能会导致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是重要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来源。王信透露,人民银行已经开展针对金融机构的气候变化压力测试,就是微观层面的压力测试。目前,正在研究针对整个宏观系统的压力测试,即研究通过宏观经济的变化可能影响到产业、从而影响到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的表现。
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披露非常重要。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谈从炎建议,一是争取在国际准则高地上占有一席之地,二是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披露标准,三是与已有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四是明确信息披露的目的,五是构建零碳金融信息披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