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刘老师上网课遭网暴致死”的消息持续发酵,真相有待调查厘清,但这不是网络暴力第一次带来沉重的遗憾。最近几年,“上海大学生捐赠巧克力被网暴”“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刘学州网暴自杀案”“糖水爷爷被网暴”等引发公众高度关注的网暴事件频发。
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民众教育有待加强,但在治理网络暴力“政府-平台-网民”的三元结构中,最行之有效但最容易被忽视的恰恰是中间一环——平台权责。
根据网传网课视频,在刘老师上网课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出网课直播课堂,通过播放音乐、霸占共享屏幕甚至出口辱骂来扰乱课堂秩序。
而“黑客入侵”等疑似信息安全漏洞更加说明,网暴之时平台本应当更早介入,而不是等到悲剧发生才去被动配合调查。
网暴是流量与情绪叠合的复杂产物,但虚拟世界带来的伤害并不虚无。因随机性、隐蔽性和诱导群发效应,网暴受害者所承受的压力,比之现实世界只多不少。
受害者就像流量大海里一艘风雨飘摇的小船。平台是流量的最大受益者,权责对等,平台也就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被网暴者这艘小船。
近些年我国网络治理日趋完善,平台的安全管理义务越来越多、主体责任越来越重,虽然仍然缺乏专门的网络暴力治理赋权条款,但“没有执法权”不代表平台不能更好地防治网络暴力。
态度和技术并举,是平台在用户权益保障层面的必答题,不能因为保护用户隐私、治理网络暴力等业务“无营收不盈利”就消极应对。事实上,网络暴力的进行,都会具象为图文或音频、视频攻击,这本就是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的权责范围。
防网暴于未然,平台通过人工+技术手段,健全网暴识别机制和审核机制,及时过滤网暴内容,对用户加强提醒教育力度等等;
止网暴于微末,恶意话题迅速熔断机制,跨平台防扩散合作,网暴受害人实时沟通保护,快速取证留证和举报通道等等;
治网暴至最终,完善用户信用评级,引入黑名单机制,加大对网络施暴者追责(限流、禁言、关闭账号)和曝光等等。
网络暴力还是施暴者和保护者“你进我退”的能力对垒。诸如“黑客入侵“、机器人水军等之类超越寻常网暴水平的行为,平台更应该检讨产品性能、安全漏洞的短板,在态度先行的基础上,加大相关人力财力和技术的投入。
能做的工作不一一枚举,治理网暴之于平台,无功即是有过,更早介入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悲剧发生。
北京商报评论员 张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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