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名单出炉。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公布了可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名单,主要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
其中,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
理财公司包括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
个人养老金制度处于初始阶段,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参与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均有较高要求。
《通知》确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在1000亿元以上、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上述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机构网点较多,客户群体庞大,作为第一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有助于充分发挥相关机构的特点和优势,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曾于11月4日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11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到11月18日正式印发,《暂行办法》仅用了半个月就正式公布实施。
“体现金融监管部门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决心。“董希淼认为,下一步,应稳步扩大开办的机构范围,赋予更多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格,进一步提高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
《通知》共六章六十二条,明确了制定目的、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相关定义、行业平台功能和监管主体;同时明确了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等,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产品提出具体要求;另外,规定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类型,以及理财公司等参与该业务的机构应满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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